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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关于开展2022年度南京市知识产权密集型产品申报及评价工作的通知
来源: | 作者:董涛 | 发布时间: 2022-10-25 | 206 次浏览 | 分享到:
【南京市】关于开展2022年度南京市知识产权 密集型产品申报及评价工作的通知
江北新区科创局、各区知识产权局(科才局),各相关单位:

根据《关于加快发展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若干措施》(宁政办发〔2021〕61号)文件精神,为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专注核心技术、深耕细分领域,持续产出高质量专利,推进专精特新企业高质量发展,现面向专精特新企业开展知识产权密集型产品申报和评价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单位范围
本次申报受理范围为南京市获得国家和省认定的各类专精特新企业以及市级专精特新入库培育企业共计570家(见附件3)
二、申报产品基本条件
1. 申报产品所关联的有效专利不少于4件,其中至少1件有效发明专利,所申报专利的专利权人为申请单位 ;
2.申报产品具有注册商标或被许可使用的注册商标;
3.申报产品符合国家及省市有关的产品质量标准要求和相关的生产、销售规定及特定要求;
4.申报产品上一年度销售额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
三、申报事项说明
1.本次申报通过宁企通平台申报,企业申报网址为http://nqt.nanjing.gov.cn,申报截止时间为2022年11月4日
2.各区(园区)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审核网址为http://180.101.237.45:8081/nj-nqt/sfm-admin/#/home,审核提交截止时间为2022年11月9日。
3.申报材料(1份)(附件1)及申报汇总表(附件2)请各区(园区)于2022年11月11日前交市局运用促进处。
4.每个申报单位限申报1个产品。
四、相关要求
(一)加强辅导服务。各区(园区)要将政策传达至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并做好解读和申报辅导工作。
(二)严格初审。知识产权密集型产品申报和评价是推动专精特新企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一环,请各区(园区)对照申报范围及条件抓好初审环节,不符合申报条件的不得推荐上报。
附件下载↓:
1.知识产权密集型产品申报材料____            2.申报汇总表____            3.南京市专精特新类企业汇总表.docx
                              南京市知识产权局
                                2022年10月24日